市场监管总局:完善顶层制度设计,“管住、管活、管优”保健食品行业

职业培训 2025-12-06 21:34:40 883

今年5月,市场设计食品中共中央、监管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局制度意见》,明确要求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运行,完善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。顶层

年初以来国家对于保健食品行业的管住管活管优雷霆监管,始于权健事件。保健但是行业,权健事件只是市场设计食品一个导火索,保健食品四面楚歌主要还是监管长期欺骗式营销所致,问题积压、总局制度乱象成堆,完善历史遗留问题较为严重。顶层

规范保健食品行业,管住管活管优可以说是保健一个关乎国民健康的重大工程,尤其是在健康需求激增、人民保健意识逐渐加强,而保健食品市场却乱象横生的当下。

8月20日,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和《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两份文件,从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品上市后监管两方面出发,聚焦历史遗留问题,着重基础性制度安排,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清除路障。

市场监管总局:完善顶层制度设计,“管住、管活、管优”保健食品行业
企业郑重声明,公众明白消费

虚假宣传可谓是保健食品市场的头号作乱分子,营销人员将保健食品吹嘘成神药,导致不少患病人群误信,把保健品当药吃。

3月29日,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于军就对此表示,将在保健食品标签上设置特别提醒区,特别提醒消费者“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、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”等内容。

但就现行的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而言,虽然要求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,但标签上仅仅声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,而且声明标注的位置和大小也没有具体规定,企业往往把它标注在不显眼的位置,字体也很小,让虚假宣传、夸大功效的营销行为有了可乘之机。

据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介绍,消费者反映,声明信息不直观、标注位置不醒目、警示作用不强烈,很难引起注意,容易被“忽悠”、被欺骗。

因此,此次发布的《指南》,就对企业标签标识内容进行了规范指导,特别是对标注警示用语提出明确意见。

首先是设置警示区,提高关注度。要求警示区必须设置在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。

其次是标注警示语,提高认知度。要在标签上标注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”警示语,将保健食品与药物进行明确区分,提示消费者慎重选用。

然后是规定面积大小,提高辨识度。警示区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%。

最后是规定印刷字体,提高清晰度。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,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。

图片来源:中国市场监管报

孙梅君表示,从征求意见情况看,各方面都认为,让保健食品标签带上警示语,有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,体现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;有利于约束商家营销行为,诚信不欺、生财有道;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,让保健食品不是药深入人心,消费选择更加理性。“我们希望通过标注警示语,让企业郑重声明,让公众明白消费。”

市场监管总局:完善顶层制度设计,“管住、管活、管优”保健食品行业
保质期一目了然,杜绝见缝插针

除了要标注警示用语外,《指南》对保质期标注规范也做出了要求。

如今,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都比较注意查看保质期,但很多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反映,标签上的保质期“找不到”、“看不清”、“难计算”。

“找不到”,即保质期标注的位置不明显,有的标注在犄角旮旯,有的标注在瓶底,有的标注在封口处;

“看不清”,即保质期的字体小、色差小,难以辨识;

“难计算”,即保质期的标注形式不直观,比如,保质期6个月、保质期2年,消费者要通过对照生产日期来计算产品食用截止日期,缺乏人性化。

《指南》对保质期的标注作了进一步规范。将保质期的标注统一按照食用截止日期来标注,就是按照“保质期至某年某月某日 ”的方式进行描述,与生产日期的标注形式相统一。要求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(容器)上的明显位置清晰标注保质期和生产日期,如果日期标注采用“见包装物某部位”的话,应当准确标注所在包装物的具体位置。保质期标注应当与所在位置的背景颜色形成鲜明对比,让消费者容易识别。

通过规范保质期的标注方式,让保质期一目了然,方便消费者购买;让企业受到约束,严格履行主体责任。

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周石平说,《指南》除规定标签上显著标注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”的警示用语、保质期外,还对标签标注服务电话、经营场所标注消费提示等也做了详细要求。据悉,《指南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监管部门此次将目光聚焦在影响大众消费的细节问题上,就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见缝插针,为一己私利,危害人民健康。

市场监管总局:完善顶层制度设计,“管住、管活、管优”保健食品行业
落实注册备案管理,解决历史难题

据了解,关于保健食品备案和注册问题,监管部门于2015年就曾进行过一次公开征求意见,如今,困扰业界4年的问题终于得解。

《办法》的出台,是为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提高上市产品质量,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。 

现行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要求对保健食品实行备案和注册审批,而《办法》对保健食品原料和保健功能实行目录管理,则是实现备案和注册“双轨制”的重要基础。

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稽查专员张晋京表示,《办法》明确了保健功能目录的纳入标准。从保健功能的定位出发,强调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和药品的区别。

南方周末曾针对保健产品注册调查发现,同一类产品乃至同一名称的产品,既有保健食品文号,也有药品文号,如维生素C片剂(含复方制剂)保健食品文号有357个,药品文号有1546个。

同一通用名称,允许同时出现在药品和保健食品两类不同性质的产品中,两者如何区别?两者到底有什么不同?这样的情况就导致了消费者的认知混乱与商家的别有用心。

此次从产品注册环节将药品与保健食品彻底分割,对于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”有了更确切的区分。

此外,《办法》对纳入或者调整保健食品原料目录、保健功能目录的建议方式也做出了规定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开展相关研究的基础上,都可以提出拟将原料、功能纳入或者调整目录的建议,这将极大地激发市场活力,让创新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。

《办法》实施后,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将成熟一个、发布一个。随着目录不断扩大,备案产品增多、注册产品减少,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制度成本也会降低。

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认为,《办法》明确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的制定和调整、公布的程序和路径,改变以往政府主导的局面,让行业企业站在目录与功能研究的舞台中央,极大地鼓励和促进产业的研发与创新。

市场监管总局:完善顶层制度设计,“管住、管活、管优”保健食品行业
结语

食品安全没有“零风险”,但监管必须“零容忍”。孙梅君说,“对于保健食品的监管,要标本兼治、产管并重、综合施策,整治、规范、提升,促进保健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。”此次发布的两份文件可以说真真切切地点到了要害、落到了实处,为保健食品“管住、管活、管优”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
市场监管总局也表示,下一步将会落实制定广告审查管理办法,加强生产许可审查、日常监管、监督抽检、体系检查,加强科普宣传等工作,希望公众一起参与进来,打一场维护食品安全的人民战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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